|

中共张家口市万全区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万全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1-10 16:01:15 阅读量:158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6月2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万全区供销合作社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8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就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区供销合作社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成立了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小组,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出台了《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强化责任担当,明确整改任务,落实责任链条,确保逐条按期整改到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以整改实效推动供销合作社工作水平提升。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区供销合作社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个方面、15个具体问题,截止目前已完成15个,需长期推进7个。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到位,落实党中央各项部署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只满足于规定动作,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系列讲话学习欠缺,且学习次数少、学习质量不高”的问题。

理论中心组制定学习计划,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前提下增加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的学习,尤其是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讲话第一时间进行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加强集中学习,督促检查自学内容。若没有特殊情况,确定每周五进行集中学习。

(2)针对“系统内抓学习宣传不深不透,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制度执行不严,干部职工理论水平偏低”的问题。

制定《供销合作社系统党员理论学习制度》,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党员认真开展理论学习。

(3)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系统内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情况掌握不多”的问题。

严格落实每年召开一次专门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的党组扩大会,并做好相关记录,要求各位党组成员了解、掌握各自分管科室党员职工思想动态,经常与他们谈心、交流、解释工作中遇到的思想问题。及时关注舆情,做到不传播,不相信小道消息,及时更正不实的言论。

2.关于“在履职尽责上与上级党委要求有差距”问题

(4)针对“在把基层社改造成‘为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中推进缓慢,7个基层社只改造了2个,仅占28.5%”的问题。

根据供销合作社实际情况,积极筹措资金,今年9月10日已完成对洗马林供销合作社的改造。

(5)针对“对解决系统内历史遗留问题方法少、思路窄,达不到职工要求的期望值。截止2021年12月区供销合作社职工王孝尧遗嘱3年的生活补助费未发放”的问题。

及时向政府汇报,提出经费请示,2022年上半年已完成对相关人员的遗属生活补助补发,并每月足额发放。

3.关于“落实区委区政府阶段性工作缓慢”问题

(6)针对“2021年区委区政府安排万全卫城拆迁工作,截止年底没有按要求把城镇供销合作社所属房屋拆除”的问题。

制定《重点工作事项责任落实制度》,层层压实、落实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责任。万全卫城拆迁工作涉及供销合作社房屋已完成拆除。

4.关于“履行监管职责不严”问题

(7)针对“近年来没有组织专人对下属企业和基层供销合作社的账务进行审计和检查”的问题。

制定《供销合作社下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区社每年组织对下属单位开展财务审计检查。

(8)针对“2020年孔家庄供销合作社全年收入为17.3万元,于2020年2月一次性支付社主任旧欠工资10万元和一名在职职工旧欠工资4万元,未向区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书面请示汇报”的问题。

制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要求对重大事项进行报告,严格执行《供销合作社下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制度》,除日常工资及正常经营费用外,3000元以下费用开支单位法人代表或主持全面工作的负责人负责签字报销,超过3000元(含3000元)以上的费用开支,报区供销合作社党组或区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开支。对孔家庄供销合作社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依然存在,执行制度不严”方面

5.关于“资金管理有风险”问题

(9)针对“景泰企业管理中心2021年底库存现金达10027.5元”的问题。

严格执行《供销合作社下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严格现金管理,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

(10)针对“2020-2021两年孔家庄供销合作社‘白条’入账金额23799元,洗马林供销合作社‘白条’入账金额4846元;孔家庄供销合作社2020年10月购买1台空调价值2600元未入固定资产账”的问题。

严格执行《供销合作社下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取得支出报销凭证必须手续合法、票据合法。固定资产必须及时入账。对孔家庄供销合作社和洗马林供销合作社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

(11)针对“洗马林供销合作社2020年7月修缮房屋开支2360元、孔家庄供销合作社2021年4月修缮房屋开支6540元均未签订合同、无施工明细”的问题。

要求洗马林供销合作社、孔家庄供销合作社提供修缮房屋明细,今后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办理。对孔家庄供销合作社和洗马林供销合作社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6.关于“社有资产未全部盘活”问题

(12)针对“截止目前郭磊庄供销合作社仍有部分资产闲置,未充分利用”的问题。

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社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充分利用闲置资产。对郭磊庄供销合作社闲置资产以贴小广告、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登记等多形式进行租赁宣传。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7.关于“基层党组织人员缺乏”问题

(13)针对“4个基层党支部在职党员只有1-2名,没有专职党务工作者”的问题。

结合2022年支部换届,对供销合作社系统党支部进行整合,由10个支部合并为5个,配足支部委员会。

8.关于“基层党支部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14)针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能体现。供销合作社系统共有中共党员94名,其中50岁以上82名,占87.2%,先锋模范作用不能很好体现”的问题。

制定《党员先锋示范岗制度》,积极开展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供销合作社实际情况,积极吸收人员入党,目前一人成为了入党积极分子,一人提出入党申请。

(15)针对“4个基层支部党员的党费均为年初一次性收缴,按季度上缴”的问题。

完善《党支部工作细则》,严格按照党费收缴规定,不得年初一次性收缴,按月足额收缴党费。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区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实际成效,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再上新台阶,推动供销合作社系统持续稳定发展。

(一)做到对标看齐,提升政治站位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做到政治上对标、思想上看齐、行动上跟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二)坚持“一岗双责”,强化责任落实

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抓具体,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严的标准、严的纪律、严的措施,层层推动、逐级落实。主动配合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持续推动“深入学、同步改、长效立”,确保供销合作社巡察整改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推动供销合作社工作有序有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三)突出问题导向,抓好后续整改

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变异、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强化工作措施,坚持一抓到底、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以扎实的整改成果向区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4223374;电子邮箱:wqgxhzs@126.com。

(联系人:冯海元、主  任   电话:18031354505)

(联系人:刘一锋、副主任   电话:13931337479)

 

 


 

 


分享到:

©中共张家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张家口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301905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