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万全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4-09 20:13:28 阅读量:430
2012年11月至2013年7月,时任村主任杨润军在未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的情况下,以村委会的名义将村集体所有的49.89亩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东和公司修建公墓,将28.12亩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龚某某兴办企业,共获利139.725万元。2021年1月杨润军因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罪被张家口市万全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21年3月,杨润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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